→ 依目前台灣婚嫁禮俗:有兩種處理方式
百日內完婚;因為家裡服喪中,百日之內辦喜事,讓喜事把家中不好
的磁場中和,早日脫離哀傷,稱為『沖喜』。在百日之內辦喜事,不
可放鞭炮,不可張燈結綵,不可大肆舖張:須一切從簡。
→ 對年後完婚;據習俗而言,家人往生,除七七四十九天的頭七會回家
看親人外,至少一年後才會了解自己已往生,家人也才能真正走出傷
痛;所以對年後辦喜事,可以恢復一般嫁娶的熱鬧,而家人也才有真
正歡樂的心情來迎接家中喜事......
→目前台灣已很少很少有三年服喪不為嫁娶的例子,因為時代的變遷,三
年服喪不為嫁娶已不符合社會嫁娶需求!
→ 百日內結婚注意事項~
女方不可以放連炮(頭尾炮)。
女方不可掛紅綵。
女方媽媽不可插頭花!!給新娘的新娘花要準備也要插。
女方的女性長輩不插春仔花,但是也要準備。
→ 基本上有喪事,低調一點即可,不過還是要看雙方的溝通為主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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